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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子晚报讯(记者 薄云峰 范晓林)上市公司金力泰高管因4年前“忽悠式”增持,被2位股民告上法庭,4月25日,上海金融法院判处金力泰高管赔偿两位股民78万余元。 据悉,该案是2019年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以来,全国首例因上市公司董监高(上市公司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简称)未履行公开增持承诺引发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。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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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5月24日,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审理此案。经第三方机构核定损失,法院一审判决袁翔、罗甸共同赔偿刘某某50.61万元、郑某某27.74万元。 6月12日消息,宣判后各方均服判息诉,目前两名被告已全额支付赔偿款,并表示愿优先调解其他投资者相关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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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首例!两股民收到78万元赔偿款 来源:证券时报 记者 张淑贤 6月12日,证券时报记者从上海金融法院获悉,该院依法审结的原告刘某某、郑某某诉被告上海金某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金某泰”)、袁某、罗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于近日生效。目前,袁某、罗某两名被告已向两原告全额支付赔偿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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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首例!两股民收到78万元赔偿款 证券时报记者 张淑贤 6月12日,证券时报记者从上海金融法院获悉,该院依法审结的原告刘某某、郑某某诉被告上海金某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金某泰”)、袁某、罗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于近日生效。目前,袁某、罗某两名被告已向两原告全额支付赔偿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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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4月25日,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宣判该案,判令被告袁某、罗某共同赔偿原告刘某某投资损失50.61万元,共同赔偿原告郑某某投资损失27.74万元,合计78.35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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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首例!两股民收到78万元赔偿款 证券时报记者 张淑贤 6月12日,证券时报记者从上海金融法院获悉,该院依法审结的原告刘某某、郑某某诉被告上海金某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金某泰”)、袁某、罗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于近日生效。目前,袁某、罗某两名被告已向两原告全额支付赔偿款。 该案系2019年修订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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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告刘某某、郑某某主张其因上述股份增持承诺购买了金某泰股票,而袁某、罗某未履行承诺,构成证券虚假陈述行为,要求金某泰、袁某、罗某共同赔偿投资差额损失、佣金损失等共计900余万元。 今年4月25日,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宣判该案,判令被告袁某、罗某共同赔偿原告刘某某投资损失50.61万元,共同赔偿原告郑某某投资损失27.74万元,合计78.35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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